根据《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拟录取考生须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按时提交体检报告,现就体检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体检要求
(一)体检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三条为准。
(二)医院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正规医院。
(三)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考生可以选择医院提供的高校招生类体检套餐。
(四)体检报告单须涵盖上述必检项目的检查结果,并附体检结论。且报告单上有姓名、身份证号码、本人照片等基本信息,同时加盖体检单位的体检专用章。
(五)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材料提交
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至我院,体检报告经校医院鉴定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熊老师收
邮寄方式:中国邮政快递
联系电话:0851—83227509
特此通知。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2025年4月17日
一审:熊胜兰
二审:夏小刚
三审:吴云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