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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1年12月30日 14:58  点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具有开拓进取、锐意改革精神,有较高数学及计算机专业水平,能胜任高校、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及教育部门从事研究及业务管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备扎实的课程教学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基础,了解国内外课程和教学论发展的动向和趋势,掌握信息技术(计算机)在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过程的基本方法,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实践能力。

二、研究方向

1、计算机辅助教育研究:本研究方向主要是计算机辅助教育的基础理论研究;计算机辅助教学(CAI)课件设计原理及实现技术;现代教育信息资源管理及开发研究;智能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ICAI)研究;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及Web远程教育研究等。

2、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设计:“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设计”专业主要研究基础教育中信息技术的课程设置,以及基于现代教育理念的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设计。本专业以信息技术新课改为基本前提,在传统的信息技术教学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现代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的新成果,研究基于现代教育技术(主要是多媒体技术)的信息技术教学设计,构建现代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设计的新理念、新方法。开展建构主义的学习、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小组学习及协作学习的研究。

3、网络多媒体与远程教育:本研究方向主要对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远程教育的基础理论研究。研究基于网络的教学系统的构建,远程教育的体系结构;网上教育信息资源的管理及开发研究;智能及个性化学习的网络辅助教学系统;网上及远距离课件的开发等。

三、学制、学习年限及学习环节

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为3—4年。学习环节由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三部分组成。因故未能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的也可推迟一年毕业。

四、培养方式

为保证培养质量,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导师(组)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指导学习和科学研究、组织开题和指导学位论文等。鼓励组建交叉学科的导师组进行集体指导。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习学分包括课程学习学分、实习实践学分和德育活动学分,各专业学习学分不低于3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12-15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5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教学实习或科研实践2学分,参加学术活动1学分;学位论文不计学分。课程设置详见《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附件。

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以考试为主,考试时间每科不少于3小时,满分为100分,70分合格。考试不合格者,允许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通过,均记70分;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可以申请重修一次,重修课程成绩按重修的实际成绩记载,重修后考试仍不合格,不再继续培养。

专业选修课程以考查为主,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专业选修课程考查不合格者,允许有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不再继续培养。

六、学位论文

科学研究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研素质和技术水平全面训练,培养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拓宽硕士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硕士研究生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听取的学术讲座的次数不少于5次,并提交听讲报告。凡完成5次学术讲座的计1学分。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对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在第三学期期末完成,选题应符合研究方向,不能与研究方向相背离,和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由开题组专家组;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实验(调查)数据、逻辑性、结论、参考文献等方面由导师或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其论文字数及排版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答辩一般在第六学期的五月中下旬进行。

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在第三学期期末完成,选题应符合研究方向,不能与研究方向相背离,对学位论文的选题由开题组专家组进行审核;论文开题第一次报告不合格,允许在规定时间内作第二次报告,二次报告仍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培养。

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实验(调查)数据、逻辑性、结论、参考文献等方面由导师或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其论文字数及排版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答辩一般在第六学期的五月中下旬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允许在一年时间内重新答辩一次,重新答辩仍未通过,不再受理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位授予(仿宋、加黑、五号,空两格)

硕士研究生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以及其他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要求,授予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硕士研究生未能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但已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以及其他教学环节,成绩合格,给予结业证书。

硕士研究生(学术型)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学院(部):数学与计算机科学 专业: 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 代码:040102

类别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第1、2、3学期)

学时

学分

考核

方式

听课对象

(硕士生)

授课单位

公共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第1学期

36

2

考试

所有方向必修,不少于14学分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第1学期

18

1

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英语

第1、2学期

144

8

考试

大外部

教育科研方法

第2学期

54

3

考试

教科院

专业必修课

计算机教学论

第2学期

54

3

考试

所有方向必修,不少于15学分

唐翠芳

数据通信

第1或2学期

54

3

考试

谢晓尧

现代教育信息处理

第1或2学期

54

3

考试

林筑英

统计学习基础

第2或3学期

54

3

考试

杨华

计算机辅助教育导论

第1学期

54

3

考试

林筑英 唐翠芳

智能教学系统设计与实现

第3学期

36

3

考查

所有专业不少于6学分

林筑英

网络多媒体技术及应用

第2或3学期

36

2

考查

林筑英、张琦

计算机教育新技术

第2或3学期

36

3

考查

张仁津、唐翠芳

多媒体CAI课件设计

第2学期

36

3

考查

唐翠芳

现代优化技术

第2或3学期

36

2

考查

刘志杰、罗佳

数字图像处理

第2或3学期

36

2

考查

曹永锋

信息安全概论

第2或3学期

36

2

考查

徐洋

Matlab与科学计算

第2学期

36

2

考查

陈震、周晓军

远程教育应用研究概论

第3学期

36

2

考查

汤会琳

补修

课程

教育学、心理学

第1学期

54

非学分课程

跟本科生上课

同等学力和

跨专业考生

待定

程序设计基础

第2学期

54

待定

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研究生参加实习并完成各项要求,成绩合格,计2学分;研究生实习或参加专业实习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德育活动:参加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五次以上,每次均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的对相关问题的观点或看法,计1学分。

就业指导:由学校和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计),计1学分。

备注:“听课对象”指本专业硕士生、本专业××方向硕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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